阿里百川多媒体软件服务协议

更新时间:2015/11/27 访问次数:37605

在使用本服务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的全部内容。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淘宝责任的条款、对您的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等。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淘宝客服渠道进行询问,淘宝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淘宝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任何后续操作。否则,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淘宝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阿里百川多媒体软件服务协议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1日

第一条、 立约目的和签约主体

1.1、      为了规范阿里百川多媒体软件服务(以下可简称“本服务”或“服务”)的开通、使用等流程及要求,明确软件服务用户的权利义务,根据《淘宝合作伙伴开发协议》、《淘宝应用引擎平台服务协议》等有关内容拟定本协议。

1.2、      本协议由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与阿里百川多媒体软件服务用户(以下可简称“用户”或“您”)签署。

第二条、 协议生效和适用范围

2.1、      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协议但使用了本服务,即表示您与淘宝已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自您确认接受之时起或自您使用的行为发生之时起(以时间在先者为准)生效。

2.2、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以及所有淘宝就本服务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含业务规范、操作指南,以下同)、通知、公告等(以下合称“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淘宝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和/或各类规则,如有任何变更,淘宝将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而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第三条、 服务申请

3.1、      您应当符合本服务的申请条件(包括您按照申请流程提交信息等,淘宝有权根据服务开通及使用情况不时调整前述条件),按照申请流程申请开通本服务。如淘宝对用户使用本服务内的部分功能有额外要求的,用户在符合相应要求后方可使用该等功能。

3.2、      用户理解并同意,即使您符合第3.1条的约定,淘宝亦可能基于业务规划、市场状况等因素自行决定暂不通过您的服务申请。

3.3、      用户理解并同意,淘宝仅能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您在服务申请环节填写或提交的申请资料、申请信息(如有)进行表面核对,且淘宝保留抽查、要求您补充提交、及时更新申请材料及申请信息的权利。您保证您填写及提交的前述材料、信息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如淘宝发现您的资料造假的,淘宝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根据相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罚

第四条、  服务内容

4.1、      用户通过阿里百川多媒体服务具体可实现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功能随时可能因淘宝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

4.1.1            图片、视频等媒体资源的存储;

4.1.2            图片、视频等媒体资源的分发、处理;

4.1.3            自助预存软件服务费(充值)和预存软件服务费消耗自动扣费;

4.1.4            媒体资源的存储、下载、请求次数、预存款余额和消耗额等数据统计,报表出具。

4.2、      淘宝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阿里百川多媒体软件服务进行变更、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淘宝进一步保留在阿里百川多媒体软件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服务的提供,除非淘宝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

4.3、      如存在下列任一情况,淘宝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淘宝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前提下直接暂停或终止对用户提供本服务,淘宝也可以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并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4.3.1、         第三方通知淘宝,认为用户、其应用或用户某个操作可能存在重大问题,或者用户利用本服务从事违法或不当行为;

4.3.2、         用户账号存在异常活动;

4.3.3、         用户通过本服务存储、分发或处理的信息内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法、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或违反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

4.4、      淘宝没有义务对用户使用本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但是,淘宝保留权利在任何时候、无需给予提前通知并可以凭借合理理由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本服务。

第五条、  服务使用规范

5.1、      用户承诺同时遵守《淘宝合作伙伴开发协议》、《淘宝应用引擎平台服务协议》以及淘宝开放平台、阿里百川相关业务规范。

5.2、      用户仅可通过账户(登录名+密码)登录的方式使用本服务。淘宝仅根据用户的登录账户来确认使用本服务的主体身份。开通本服务使用权限的账户仅限于用户自身使用,用户不得将该账户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出租、出借、泄露、披露等。用户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密码,并对使用该账户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如登录名、密码遭到未获授权的访问、使用或发生其他安全问题时,用户应立即通知淘宝,且您同意并确认,除非因淘宝过错导致账户被盗,淘宝不对上述情形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遗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5.3、      用户声明并保证其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遵守如下要求:

5.3.1、         不复制、模仿、修改、翻译、改编、出借、出售、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本服务和/或相关软件,也不逆向工程、反汇编、反编译、分解拆卸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本服务的源代码;

5.3.2、         不发送和储存带有病毒的、蠕虫的、木马和其他有害的计算机代码、文件、脚本和程序;

5.3.3、         不利用本服务上传、下载、储存、发布、分发、处理任何违法违规、侵权、淫秽、色情、不道德、欺诈、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等信息,不为他人从事前述行为提供任何便利;

5.3.4、         不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本服务无关的程序或进程,或给淘宝服务器、服务运行等带来严重负荷,影响其他用户对本服务的正常使用;

5.3.5、         不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淘宝的系统配置或从事破坏系统安全、网络安全的行为;

5.3.6、         不侵犯淘宝和/或其关联公司、支付宝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3.7、         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或不恰当的行为。

5.4、      如任何第三方对用户使用本服务里的相关功能有所限制的,用户应一并遵守与该第三方的约定。为此,用户需自行审慎判断使用本服务相关功能是否会对第三方构成侵权、违约等,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及责任。

5.5、      数据备份是您的义务和责任。虽然本服务具有数据备份功能,但并不意味着数据备份是淘宝的义务。淘宝不保证完全备份用户数据,亦不对用户数据备份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5.6、      淘宝特别提请您注意:在使用本服务之前,您应充分了解、掌握本服务的各项功能,审慎阅读并严格按照服务的使用说明和/或操作说明(如有)使用服务。用户承诺通过本服务进行的操作或活动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用户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导致淘宝、其关联公司或任何第三方为此承担了相关责任,则用户需全额赔偿淘宝、其关联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相关支出及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六条、  服务费用

6.1、      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

6.1.1            本服务采用后付费的结算方式,淘宝将对存储空间、下载流量、请求次数三个方面分别计费,并按日结算。其中,淘宝对于存储空间、下载流量将按照价格单位进行超额累进阶梯计费,对于请求次数将按照价格单位进行计费。收费标准如下表:

计费项

价格单位

标准单价

存储空间

0 - 50TB(含)

元/GB/日

0.0055

50TB - 500TB(含)

元/GB/日

0.0054

500TB - 5000TB(含)

元/GB/日

0.0052

5000TB以上

元/GB/日

0.0051

下载流量

0 - 10TB(含)

元/GB

0.4100

10TB - 50TB(含)

元/GB

0.3700

50TB - 100TB(含)

元/GB

0.3500

100TB以上

元/GB

0.3100

请求次数

GET请求

元/万次

0.0100

PUT请求

元/万次

0.0100

 

6.1.2            您理解并同意,淘宝有权根据经营情况,不定期的对本服务的产品体系、功能、名称、标准单价、计费模式等进行调整。淘宝将尽合理范围内的最大努力,将前述调整及变化,通过页面公告、站内通知等方式提前告知您,或提前发送至您预留的联系方式。

6.1.3            为了鼓励新业务以及扶持移动开发者的快速发展,淘宝有权根据其自身业务推广的需要不时推出优惠政策,您完全理解,优惠政策是淘宝提供的一次性、阶段性的特别优惠,且淘宝有权自行设置优惠对象的准入、退出、优惠期间及相应的优惠内容等。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的优惠政策请点击查看

6.1.4            优惠政策中关于免费额度的特别说明:淘宝将根据您实际使用的存储空间、下载流量、请求次数进行计费,并从结算费用中扣除您享受的免费额度对应的费用。

6.2、      用户可随时对其账户充值,每次充值金额由用户自行确定,但如系统对充值最低金额有要求的,用户应当遵守该等要求。用户承诺并保证用于其账户充值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否则,淘宝有权配合司法机关的要求,对用户的充值账户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可随时冻结用户的充值账户而无须事先通知用户。

6.3、      用户同意,本服务所涉存储空间、下载流量、请求次数的统计数据以淘宝系统的统计数据为准。

6.4、      用户应充分预估需求并确定充值金额,不可随意申请退款。除非用户未违反本协议任一约定且明确书面提出终止使用本服务,否则,淘宝有权拒绝办理退款。

6.5、      淘宝提请您持续关注充值账户余额及欠费情况,因欠费引发的服务不可用、暂停、终止或数据被清理等风险和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6.5.1            实名认证用户服务欠费累计超过200元(非实名认证用户欠费累计超过2元)或欠费时间超过7天(满意任一条件即可)、未及时足额充值的,淘宝将暂停服务。服务暂停后,系统仅展示计费信息和充值入口,用户存储的媒体文件无法对外展示,占用的缓存资源将被释放,但用户所占用的存储空间仍会继续计费;

6.5.2            用户欠费超过30天的,其存储空间将被回收,存储空间内的所有数据将被清理,且清理后的数据不可恢复。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用户承诺、保证条款的任意内容,淘宝均有权就其情节,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并随时单方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

7.1.1            屏蔽、删除媒体文件或断开链接;

7.1.2            要求用户立即更换、修改内容;

7.1.3            限制、中止用户使用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对其部分服务进行下线并收回相关资源、对其账户进行操作限制等);

7.1.4            终止用户使用本服务,终止本协议;

7.1.5            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7.1.6            其他淘宝认为适合的处理措施。

7.2、      您理解并同意淘宝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您的行为进行单方认定,并根据单方认定结果适用协议、规则予以处理或中止、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包括中止或终止本服务),且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或提前通知予您。淘宝根据相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理后,不免除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您不可撤销地认可淘宝的单方认定结果及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淘宝通过技术方式收集的证据等)。

7.3、      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的规定,使淘宝和/或其关联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其他用户、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对淘宝、淘宝关联公司、其他用户或相关第三方遭受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      您保证上传到阿里百川多媒体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音视频等)、对本服务的使用及使用本服务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第三方基于侵犯版权、侵犯第三人之权益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其他适用的法律等原因而向淘宝或其关联公司提起索赔、诉讼或可能向其提起诉讼, 则您应自行处理上述全部索赔、诉讼及相关事宜,并使淘宝或其关联公司完全免责。如因您的行为造成淘宝或其关联公司损失的,您应赔偿淘宝或其关联公司因此承担的费用或遭受的损失。

8.2、      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您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淘宝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8.3、      您承认淘宝向您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淘宝或其关联公司所有。除淘宝或其关联公司明示同意外,您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资源。

第九条、  免责和有限责任

9.1、      用户理解和同意,本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淘宝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淘宝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淘宝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利润、商誉、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淘宝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9.1.1、              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9.1.2、              可能存在的网络通讯故障、系统停机维护;

9.1.3、              用户操作不当;

9.1.4、              其他非淘宝过错、淘宝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9.2、      在任何情况下,淘宝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包括用户使用本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淘宝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9.3、      尽管本协议中可能含有相反的规定,淘宝对用户承担的最大的总体责任和赔偿不超过在截止违约之时在相应自然月内淘宝就本服务向用户实际收取的服务费用(该等服务费用收入也仅限于以货币方式收取的实际收入而不包括其他利益)。

第十条、  禁止商业贿赂

10.1、  您不得向淘宝及其关联企业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如有,无论您是否实际获得利益,淘宝均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由您按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向淘宝赔偿。

第十一条、 协议终止与转让

11.1、  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11.1.1、          自然终止:如您在线签署的《淘宝合作伙伴开发协议》、《淘宝应用引擎平台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11.1.2、          通知解除:淘宝有权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1.1.3、          单方解除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淘宝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用户进行处罚:

(1)    您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

(2)    您违反本服务相关规则而被相应终止服务提供的。

11.1.4、          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11.2、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协议终止后,淘宝无需继续向您提供服务。

11.3、  淘宝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予淘宝的关联公司,而无须事先征得您的同意,届时淘宝将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向您发出转让通知。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12.1、  淘宝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阿里旺旺消息、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2、  用户对于淘宝的通知应当通过淘宝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13.1、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3.2、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他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3、  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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