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定义
阿里妈妈营销拍档:是指成功入驻淘宝服务平台(fuwu.taobao.com, 以下称为“卖家服务市场”),并符合本管理条例规定的准入标准、成功入驻、能够提供给阿里妈妈营销产品用户相应托管及软件优化服务的服务商(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天猫直通车托管、引力魔方托管、淘宝/天猫直通车优化工具、引力魔方软件、万相台软件、内容营销和整合营销等服务,以下简称为“服务商”)。
第二条 阿里妈妈营销拍档准入
(一) 入驻条件
业务名称 |
准入条件 |
淘宝/天猫直通车托管服务商 引力魔方托管服务商 |
1、需遵守《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第三章服务商入驻条件 2、须是公司性质,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5、认可阿里妈妈广告产品对于商家的价值,将申请业务作为独立业务进行开展,且能提供近一年清晰明确的业务规划(在协议上传的同时上传) 6、资质申请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冻结保证金5万元 |
淘宝/天猫直通车优化工具服务商 引力魔方软件服务商 万相台软件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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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遵守《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第三章服务商入驻条件 2、须是公司性质,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3、在卖家服务市场注册时使用的支付宝账号已通过企业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 4、认可阿里妈妈广告产品对于商家的价值,将申请业务作为独立业务进行开展,且能提供近一年清晰明确的业务规划(申请时上传) 5、资质申请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冻结保证金2万元 |
内容/整合营销服务商 |
1、须是公司性质,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在卖家服务市场注册时使用的支付宝账号已通过企业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 3、将申请业务作为独立业务进行开展,且能提供近一年清晰明确的业务规划及过往优秀案例(申请时上传)。 4、资质申请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冻结保证金2万元 |
(二) 入驻流程
1、托管类
2、软件类
3、内容/整合营销类
4、资质申请
申请入口:https://i.fuwu.taobao.com/isv/sp_applys.htm
1)淘宝/天猫直通车托管、引力魔方托管服务商
操作路径:服务商信息管理-服务资质管理-“阿里妈妈直通车托管服务商”/“阿里妈妈引力魔方托管服务商”
2)淘宝/天猫直通车优化工具、引力魔方软件、万相台软件服务商
操作路径:服务商信息管理-服务资质管理-“阿里妈妈直通车优化工具服务商”/“阿里妈妈引力魔方软件服务商”/“阿里妈妈万相台软件服务商”
*软件开发需先行在开放平台注册成为开发者身份,并申请阿里妈妈营销工具标签及对应接口,具体操作步骤见:https://developer.alibaba.com/docs/doc.htm?treeId=1&articleId=101083&docType=1
3)内容营销、整合营销服务商
操作路径:服务商信息管理-服务资质管理-“阿里妈妈整合营销服务商”
(三)软件应用审核规则(针对淘宝/天猫直通车优化工具、引力魔方软件、万相台软件):
1.软件界面导航清晰,系统稳定,功能运行正常。
2.涉及到自动调价,出价的功能,建议设置日限额和点击出价上限,并告知客户,或允许用户自己设置出价上限。如因为出价超过客户意愿造成投诉,责任由服务商全部承担。
3.涉及自动选择页面推送的功能,必须让客户明确知晓所选宝贝且可以修改。不明确告知客户系统推选了宝贝所产生的投诉,责任由服务商全部承担。
4.涉及创意的增删改查,必须明确让客户知晓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明确说明客户可以修改的方式。不明确告知客户相关信息所产生的投诉,责任由服务商全部承担。
5.涉及自动创意的功能,图片必须满足相应阿里妈妈营销产品的创意要求,不允许产生违规创意。
6.涉及自动优化标题,必须让客户明确知晓生成的标题且可以修改。不明确告知客户系统优化了标题所产生的投诉,责任由服务商全部承担。
7.涉及关键词的增删改查,必须明确让客户知晓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明确说明客户可以修改的方式。不明确告知客户相关信息所产生的投诉,责任由服务商全部承担
8.不允许向他人,公司或者组织,泄露任何客户数据,客户信息。
9.软件不能出现“竞价”,“广告”等类似描述。软件名称不能使用或包含 “直通车”、“钻石展位”、“钻展”、“超级推荐”字样,名称和描述内不允许出现虚假宣传。
10.软件描述,标题,logo,详情页等信息符合《TOP可订购类服务规范》
11.涉及到收集竞争对手数据或者其余数据收集的功能,需要提前沟通报备,审核通过后才能上线。如发现有任何违反数据安全规定行为,将立即下线软件,并做清退。
第三条 保证金
(一)保证金标准
业务类型 |
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
淘宝/天猫直通车托管 |
伍万元(¥50,000) |
引力魔方托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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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天猫直通车优化工具 |
贰万元(¥20,000) |
万相台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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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魔方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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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营销、整合营销 |
贰万元(¥20,000) |
(二)保证金缴纳、变动
1) 服务商应缴纳的保证金将止付锁定于服务商的支付宝账户内。
2) 服务商提供阿里妈妈营销产品托管/软件服务期间,淘宝平台有权根据服务商的业务发展情况或违规情形,提高保证金。服务商应于收到淘宝平台通知后10日内补足提高部分的保证金。如否,淘宝平台有权将服务商清退出服务平台。
3) 服务商保证金按本管理条例规定被扣除的,服务商应于被扣除之日起7日内,补足被扣除部分的保证金。如否,淘宝平台有权将服务商清退出服务平台。
(三) 保证金扣除
服务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损害客户利益的,应全额赔偿用户损失。如服务商拒不支付导致用户投诉至淘宝平台的,则淘宝平台有权根据其自身单方独立的判断(服务商同意,淘宝平台对其判断结果免责),自服务商已止付的保证金中径行扣除、支付给用户,如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服务商仍应及时予以补足。
(四)保证金解除止付
详见本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4项规定执行。
服务商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阿里妈妈软件产品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为“软件产品服务提供方”)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支付宝公司”)按软件产品服务提供方的指令对服务商支付宝账户进行保证金的止付、划扣、解除止付。
第四条 阿里妈妈营销拍档服务发布
(一) 阿里妈妈营销拍档服务发布概述
服务商在全网营销服务频道发布服务时,应符合《服务市场管理规范》。通过审核的服务,可在卖家服务市场(fuwu.taobao.com)中进行展示。
(二) 阿里妈妈营销拍档服务审核标准:详见《阿里妈妈营销拍档入驻流程》
第五条 阿里妈妈营销拍档违规情节及处理条例
服务商同意,其行为是否违规、适用本管理条例的何种处理方式,以淘宝平台的单方独立判断为准,且淘宝平台对其判断结果免责。
(一) 扣分规则
1、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违规举证或淘宝认定的事实依规执行,但淘宝有权依据实际违规严重情况加重或减轻处理力度。服务商违规处理扣分依据《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第九章,以下违规情节及处理条例仅针对阿里妈妈营销拍档。
2、每个阿里妈妈营销拍档初始扣分为0,违规扣分在每年的12月31日24时清零。
(二)违规情形及处理
大类 |
小类 |
实施细则 |
扣分及处罚 |
盗用他人账户 |
盗用他人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
指在当事人未知或未授权情况下,进行非法获取。 |
12分/次 |
恶意骚扰 |
服务商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他人,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
包括但不限于: |
8分/次 |
假冒资质 |
未经淘宝平台允许,直接或间接仿冒淘宝平台产品及/或伪造文书等行为 |
1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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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运营服务商的各类评选资质名义进行对外宣传的 |
包括但不限于: |
8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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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经营违规 |
不尊重客户,与客户发生争执,嘲讽或辱骂用户。 |
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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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商盗用他人信息入驻 |
盗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
1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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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合作关系伪造行为的 |
包括但不限于: |
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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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违规(针对直通车软件、万相台软件、引力魔方软件类) |
1、定价不低于建议指导价10元/月。 |
扣2分/次,服务冻结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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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商将服务运营数据进行擅自保存、展示、聚合(比如聚合多个商家店铺数据等)、泄露、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 |
服务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会员名、手机号码、地址等个人资料、行业数据、交易数据、接口数据及其他服务使用数据等 |
12分/次, |
第六条 运营服务投诉相关条例
(一) 运营服务投诉概述
运营服务投诉:即运营服务商与客户、以及运营服务商之间在交易过程中,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投诉对方违规和请求协调解决纠纷的行为。
投诉受理范畴:客户对运营服务商的投诉、淘宝平台业务部门对运营服务商的投诉、运营服务商之间的不良举报。
投诉方式:
1、邮件标题:投诉方旺旺 / 被投诉服务商公司名
2、正文(带*号的为必填):
* 投诉方(淘宝卖家、企业、品牌商等)名称及联系人
* 投诉方联系旺旺、邮箱、联系电话
* 被投诉方名称(运营服务商)名称及联系人
* 合作起止时间
* 投诉详情说明
* 投诉诉求
3、附件(带*号的为必附)
*① 完整清晰的阿里旺旺聊天历史记录截图
*② 阿里旺旺举证号
*③ 服务费打款截图
如有线下补充协议,需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的协议扫描件或者清晰实物拍照图;
其他如操作记录、数据报表截图等。
(二) 运营服务频道投诉处理流程
(三) 运营服务商投诉执行
投诉处理:
1) 被投诉服务商自接到淘宝平台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旺旺、其它书面方式)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须处理投诉并回复处理进度(例如已收到投诉,正在处理中),逾期未回复的,淘宝平台将默认投诉成立。
2) 被投诉服务商在淘宝平台告知处罚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权对处理结果进行违规申诉;违规申诉的流程与实施细则如下图:
3) 同一权利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同一服务商的同一类型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违规及投诉执行:参照《服务市场的安全违规处理规范》
第七条 服务商清退流程
清退流程的执行包括以下步骤:
1)淘宝平台给服务商发送清退通知邮件;
2)清退邮件发出3个工作日内,淘宝平台给服务商发送有关服务用户服务和保证金处理方式的邮件;
3)清退邮件发出5个工作日内,淘宝平台给服务商现有服务用户发送服务商清退通知(通知方式:站内信、旺旺弹出消息等)。如用户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在自淘宝平台发出通知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向淘宝平台反馈,服务商有义务配合淘宝平台妥善处理该投诉。
4)保证金解除止付:在同时符合如下条件的情况下,可对保证金解除止付:
A.服务商按前述流程进行配合处理且按时处理完毕所有已签约用户的问题(包括退还用户服务费)并经淘宝平台认可;
B.淘宝平台给服务商发送清退通知邮件已满90个自然日。
5)服务商自主中止业务合作的,一年后方可再次入驻,因违反平台规则被清退的永久不得入驻。
因其他原因终止合作的服务商,终止合作流程参照清退流程执行。
第八条 其他
本细则作为商家服务市场-平台管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服务市场的安全违规处理规范》、《服务市场争议处理规则》,以下统称为“平台管理规范”)的下位规范,本细则未约定事宜,一律以平台管理规范约定为准,服务商应遵守平台管理规范。本细则与平台管理规范相冲突的,以本细则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