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于2022年3月25日公示,于2022年4月1日生效。
1.考核对象
开通新零售工作台服务并绑定天猫平台家装行业特定店铺的企业(以下简称“用户”)均需参加考核。特定店铺(以下简称“店铺”)应符合以下特征:
(1)用户开通新零售工作台服务当月,主营类目在一级类目“商业/办公家具”、“住宅家具”、“家装主材”、“家装灯饰光源”、“五金/工具”、“电子/电工”、“基础建材”、“全屋定制”。
(2)用户使用新零售工作台门店相关功能关联店铺并帮助店铺进行上述类目商品和服务(以下简称“门店商品”)展示。
2.考核周期
用户开通新零售工作台服务后的第四个自然月进入考核期,以月度为周期实行循环制考核,即一个考核周期结束后,自动进行下一个考核周期。(例如:用户自2021年7月15日开通新零售工作台,2021年10月1日0时开始考核,2021年10月31日24时考核结束;2021年11月1日0时进入第二个考核周期)
3.考核标准的更新及适用
考核标准发生临时调整或年度更新(以下合称“变更”)的,不影响用户已进入的考核周期。考核中的用户将沿用变更前的考核标准直至当前考核周期结束,用户进入下一考核周期时,适用当前最新生效的考核标准(即最近一次变更后生效的考核标准)。
4.考核要求
为保障服务持续性以避免影响买家体验,用户使用新零售工作台服务进行门店运营的,将通过家装行业新零售信用分(详见《家装行业新零售信用分说明》,以下简称“新零售信用分”)进行用户运营情况考核。用户在考核周期内新零售信用分分值超过4分的,视为考核达标。用户考核不达标,新零售工作台将于每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根据其考核情况,采取以下相应的处理措施:
考核情况 |
处理措施 |
2分<用户新零售信用分分值≤4分 |
取消门店商品关联(门店商品无法在特定店铺展示) |
1分≤用户新零售信用分分值≤2分 |
限制使用新零售工作台7天 |
用户新零售信用分分值<1分 |
限制使用新零售工作台30天 |
连续3个考核周期均“用户新零售信用分分值<1分” |
限制使用新零售工作台365天 |
5.考核执行
对于用户使用新零售工作台服务在短期内进行大规模虚假交易行为(虚假交易行为认定参考《天猫市场管理规范》、《虚假交易的规则及实施细则》等天猫虚假交易相关规则执行)或实施虚假交易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直接认定用户考核不达标,新零售工作台有权关停新零售工作台(即限制使用新零售工作台,包括用户无法使用新零售工作台企业账户登陆且无法使用新零售工作台其他任何产品功能)。
6.如用户自行申请退出且上一次考核不达标的,365天内不得重新申请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