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中心增值API发放流量钱包支持“阶梯返佣”公告
发布于: 2018-06-22 11:51:26
各位服务商:
为鼓励服务商开创更多新玩法,帮助商家提升店铺人气及商品转化,流量钱包已于18年2月1日启动 “阶梯返佣活动”,活动时间至19年3月31日,活动期内阿里通信流量钱包佣金激励模式由原固定分成比例5%升级为“阶梯返佣”,最高分成比例高达15%,所有接入权益中心增值接口/阿里通信流量钱包增值包接口的服务商,将根据每月小流量的发放量,按月进行佣金分成。
阶梯分成规则如下:
自然月流量发放 |
返佣比例 |
1M<=流量<400G |
0 |
400G<=流量<8T |
5% |
8T<=流量<15T |
8% |
15T<=流量<20T |
12% |
流量>=20T |
15% |
分成注释:
单个服务商每个自然月小流量发放400G<=流量<8T的,按当月实际发放量*流量单价*5%进行佣金分成,自然月小流量发放8T<=流量<15T的,按当月实际发放量*流量单价*8%进行佣金分成,即发放量越高,分成比例越高;小流量发放量低于400G的,不享受本激励政策。
分成示例:
1、服务商A同一账号下有2个应用a、b,其中2月份应用a发放小流量6300G,b发放小流量3000G,当前流量单价为0.12元/M,则服务商A 在2月份的佣金分成为(6300+3000)*1024*0.12*8%,即91422.72元;
2、 服务商当月发放量依照每个自然月实际发放成功的流量总量统计,结算数据以平台系统的接口发放数据为准;流量单价以阿里通信对外公开的不时调整的流量单价为准。每月5号平台将以邮件形式向所有服务商发送结算通知,确认上个自然月小流量发放总量、是否达到分成标准及相应分成佣金的结算金额。
3、 服务商应在收到通知邮件后根据通知指引在5个自然日内开具相应抬头的佣金等额技术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寄送至指定地址。
4、 每月10号前(含10号)平台收到服务商寄送的发票的,上月分成佣金将在当月15号发放至服务商账号绑定的支付宝账号中;如平台未能在10号收到服务商寄送的发票,则相应佣金暂缓发放,顺延至次月。
附:
权益中心增值API: http://open.taobao.com/doc2/detail.htm?articleId=101739&docType=1&treeId=12#s1
FAQ:
1、我使用阿里通信流量钱包增值接口发放的流量与权益中心增值接口发放的流量会统一计算么?
只要是通过服务商发放的流量均会统一计算。
2、我有阿里通信流量钱包增值接口是否还需要申请权益中心增值接口权限?
暂不需要。
同时权益中心将统一支持阿里通信流量钱包发放,原独立发放增值接口将计划下线(关注后续公告),服务商亦可逐步切换至权益中心增值接口。
3、我现在想接入流量钱包权益该如何处理?
您工具选择的应用标签为“互动应用”或“促销管理”可直接接入接口,如不是此应用标签可按如下方式找到我们线下沟通;
如有疑问可直接进入钉钉群咨询:
或直接咨询旺旺:阿里流量钱包官方服务账号